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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美国警察教育对我国公安教育的启示
时间:2018-05-30 浏览:2369 作者:岳春生 杜鹏 来源:本网站

论美国警察教育对我国公安教育的启示

                                                       

内容摘要:美国警察教育有如下特点:一是具有独立的警察教育体系;二是建立完善的职后教育培训制度;三是实施面向实战的教育训练模式;四是具有合理的教师队伍结构。认真研究美国警察教育的经验对我国公安教育的发展无疑具有一定的启示。

关键词:美国警察 公安教育 启示

 

一、美国警察教育的演进及现行体系

关国警察体制模式经过了200余年的发展演变,已成为当今世界上最复杂、最具特色的一种警察体制。关国的早期警察教育传承了英国的警察教育体制,但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逐步形成了具有关国特色的警察教育训练体系。关国警察高等教育始于1908年,以专门为司法人员设置的加州大学伯克利警察学校的建立为标志。1932年圣霍斯学院开设了发给警察专门学位的专业。1946年,圣霍斯学院又最先为警察专业提供了4年制的学位。20世纪60年代,关国社会秩序动荡加剧,犯罪问题成为关国社会的主要问题,为适应社会的发展,有效地打击犯罪、稳定社会治安,关国警察教育进入了快速发展时期。20世纪90年代,约900所普通大学设置了刑事司法专业。关国没有统一的部门主管全国警察教育培训,而是联邦、各州、市和县警察局分别设置警察学院或培训中心,主要负责警察的职业教育。口前,从事警察教育培训的联邦调查学院和各州、市、县的警察学院、培训中心约有600多所。

从宏观上看,关国的警察教育分为两个自成体系的、独立的部分。一是在普通大学设置刑事司法专业或犯罪学专业,主要承担警察的学历教育。具有警察学历者并非可以直接从事警察工作,还必须参加招募考试。录用后,经过专门培训才能进入警察队伍。二是在警察机关设置警察学院或训练基地,主要负责警察的职业教育。各警察学院是警察局的一个组成部分,直属警察局领导,由一名副局长分管或任院长。警察学院的任务主要是负责对新招募警察的培训,并对在职警察包括文职人员进行训练。

关国警察学院的招生是与警察机关的警察招募完全配套的。警察招募首先由新闻渠道发出通告,然后由警察局组织报名参加统一考试,合格后还必须通过政审。新警察录用后必须进行20周左右的在校训练和一年的实习,实习后经考试合格全部到基层当巡警,2年后才能根据工作需要,经过专门训练后予以重新调整。训练侧重于警察技能与实战,训练时间虽然比较短,但由于950 a -97%的录用人员都受过大学教育,知识层次高,基础好,所以训练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关国警察的职后教育也分为两个部分。一是普通大学为在职警察提供了再教育的机会,警察若想进大学学习或攻读学位,可以申请办理停薪留职或在职学习。可提供警察专业教育的大学有刑事司法学院、犯罪学院、警政学院、司法学院、行政管理学院、公共安全学院等。这些学院可以为警察提供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等各个层次的深造学习。关国对就读大学、研究生学历的警察全额报销进修学费。二是非学历性在职培训。非学历性在职培训又分为两类:一类是定期对在职警察进行新法律、新知识的学习和警务训练,对各专业警察进行专业知识更新。另一类是晋职晋升级训练,关国实行职务、警衔与训练相结合的制度,任何警官每晋升一次都必须到警察院校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才能晋升。

关国警察学院有严格的师资选聘制度,教师具有学士、硕士以上学历,有从事实践工作的年限规定,还要经过严格的考试。警察学院教师和警察机关人员具有完全相同的待遇和权力,可以双向流动。普通大学的刑事司法专业教师也可由有相当资历的在职警察担任。美国警察学校、培训中心的经费都由政府直接拨款,有的警察局还从罚没款中拿出一部分用于教育训练。学校的教学设施都比较齐全,标准也比较高,一般都有先进的电教中心、模拟实验室、一个或几个射击场、健身房等。

 

二、美国警察教育特点分析

      ()独立的警察教育体系

    在关国,真正意义上的警察教育体系是一个职业教育体系,由于其职前教育、学历教育都基本依附于地方大学,一般学者研究其警察教育体系都不包括这一部分内容。关国警察教育训练采用警察系统办学的形式,具有较为独立的警察教育体系。关国警察教育完全由警察机关负责,各级警察机关开办自己的学校和培训中心,警察教育的课程设置、师资队伍、经费来源、招生分配、教学计划等皆由警察部门负责,不受国家教育部门的领导和约束。关国采用的是分散管理的体制,全国没有统一的警察教育管理机构、教育培训规划和教学计划,地方警察机关各自设置警察教育培训机构,负责本地区的教育培训工作。

      ()完善的职后教育培训制度

    关国警察教育训练机构具有完备的职后教育培训制度。从某种意义上说,这种职后教育培训制度是其警察队伍素质的有效保障。关国警察教育培训有严格的规章制度、完善的教育训练计划,实行新警的录用、在职警察的晋升、警察的职后教育训练一体化:关国警察机关招募的新警察都必须参加严格的培训,才能进入警察队伍,即使在普通大学已经取得了与警察职业相关学历的人员也不例外;关国在职警察的晋升都是逢升必训;关国警察的职后教育是一种终身教育,在职警察均需进行不断的阶段性知识更新与能力提高教育培训,如关国警察机关明确规定,在职警察必须每年参加教育训练,否则不再继续任用。

      ()而向实战的教育训练模式

而向实战是关国教育训练的特点,而且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强调教育训练的针对性、实用性,要求教学过程具有操作性、演练性。

关国警察院校及训练机构开设的主要课程包括:司法文书制作、询问与审讯技巧、劫持谈判策略、涉警法律问题探讨、恐怖事件现场指挥、现场勘查、恐怖袭击事件的控制与案件侦查、战前心理调节、暴力犯罪、警察职责、交通事故现场重建、自卫术、交通肇事案件侦查、警械的使用、巡逻策略、电子监控、司法数码照相、成人性犯罪的侦查、青少年问题等。教学中,美国警察院校一般课程分课程讲授与实践,各占一半学时,专业课的实践时间占70%。教学内容着重于对实际问题的研究和实战技能的训练。

    ()具有合理的教师队伍结构

    1.注重具有实践经验的专业教师队伍建设。关国警察教育部门有着严格的师资聘用标准,特别是专业教师的任用。一般专业教师都是选聘警察机关中有大学及以上学历并有五年以上警察工作经验的资深警官。而专业教师每年都必须安排一定的时间到警察机关去实践,充实教学内容,然后将最新的知识带回课堂。

   2.社会化的基础课教师实行合同制。关国警察教育基础课程教师一般聘请普通大学中有丰富教学经验,在学术上有高深造诣的人员兼职。这样既能保证高质量的教学,又可减少教育投入,降低办学成本。

 

三、美国警察教育对我国公安教育的启示

     1)公安教育体制有待改革

    我国公安教育原来的主模块是学历教育,其网络的终端即公安本科院校、专科学校、中专警校。由此决定了我国的公安教育不少比例是国民教育的一个组成部分,在学校设置、办学模式、教学、招生等多方而受到国家教育部门的制约,在教学与管理上都难以突出其专业特色,无法与公安队伍建设要求和公安实践的需要紧密结合。若要实现我国公安教育培训具有实效性的效果,就必须改革现有的教育体制。将公安教育的主模块定位于非学历教育,将主要的人力、财力、物力从学历教育中剥离出来,自成公安培训体系,发展职业教育,强化培训机制。

     2)民警培训制度有待完善

     1.完善各种配套政策。完善公安机关警察录用、晋升和职后教育培训制度,是建设高素质公安队伍的需要,也是对公安教育持续发展的有力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例》、《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条例》等从制度上对人民警察的教育训练已予以规定,但由于实施细则不够完善,落实中不可避免的存在着形式化、变异化现象,急需完善。

    2.转变公安教育培训理念。由于人们长期以来存在着以学历教育为重的教育思想,学历教育有比较合理的课程设置安排,有严密的教学计划,有较好的师资安排。而培训历来被看作是补充,是“副业”,其计划性、系统性、层次性不够重视,师资质量也难以保证。比较关国警察教育培训体系可切实感觉到我国民警职后教育培训流于形式,造成了人力、财力、物力资源的严重浪费。因此,必须树立教育培训新理念,积极发展具有我国特色的警察职业教育。

      (3)教师队伍结构有待优化

1.加强专业教师队伍建设。与关国警察专业教师队伍比较,我们的专业教师队伍无论是专业化程度还是实战经验都存在明显的不足。口前公安院校年轻的专业教师一般来源于公安高等院校毕业生,从学校到学校,缺乏实践经验。即使从教时间较长的专业教师,也由于长期从事教学工作,较少机会深入公安基层一线,其教学内容与公安实战部门脱节,其教学的针对性、实用性也大打折扣。我们知道,公安专业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专业,公安专业的教师应该是一名实战经验丰富的行家里手才能适应需要。公安部政治部20023月曾印发了“关于公安院校教师参加公安业务实践和选聘公安机关业务骨干到公安院校任教的暂行规定”,要求教师锻炼和教官选聘工作要与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干部使用挂钩。规定了专业教师在公安业务部门参加锻炼时间原则上累计不低于本级专业技术职务时间的五分之一,才能参加评聘高一等专业技术职务。但这只是完善专业教师队伍建设机制的第一步。

     2.优化基础课、专业课教师结构。公安教育,特别是公安高等教育,起步晚,底子薄,又受编制、人才培养的阶段性等多方而条件的限制,其师资在质量、数量上都存在不足。一方而,公安院校基础课教师主要来源于普通高校大学毕业生,其成长、成熟有一个发展过程。另一方而,基础课教师占用了大量的编制,抑制了专业教师队伍的发展。参照关国警察教育培训模式,借鉴其基础课教师以合同形式聘用普通大学知名专家学者的做法,不失为一条有效的途径。

    (三)公安教育的经费渠道有待拓展

    办学经费不足是长期以来阻碍公安教育发展的瓶颈。受此制约,我国的公安教育在教学环境、教学设备、教学手段等多方而存在诸多不足。口前我国公安院校的经费基本上是单一的政府拨款,而拨款与同级财经、政法院校相同。这与公安学科大投入、大消耗的专业教学、实战技能训练不适应,更谈不上教学的现代化发展。公安部曾提出“要在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支持和鼓励学校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培训质量。”这就给与了教育经费筹措上的政策支持。根据这一政策,同时也借鉴关国警察教育经费多渠道来源的经验,我们应设法积极吸纳社会各种合法资金办好公安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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